黄阁镇无人机智慧查处违法建设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19-11-05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黄阁镇无人机智慧查处违法建设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子项目1:编号:GZGX19GZ00ZC-129、名称:黄阁镇无人机智慧查处违法建设服务子项目001、预算金额(元):2650000、数量:1

  1. 子项目1:最高限价:人民币2650000元;
  2.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对黄阁镇74平方公里,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进行全覆盖航拍并及时将航拍照片上传服务器,布控点的密度要求视情况调整,全面、准确收集以上区域建筑物现状数据,通过图像前后叠合比对,精准得出各类变化建筑物信息(位置信息、坐标参数、变化概况等)。将变化建筑物信息接入可视化智慧查违系统。从全局层面实现统一调度、倒逼一线模式,确保违法建设案件做到及时“打早、打小”,无一遗漏,全部依法查处。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10.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2.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13. 供应商的资格:
  1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 提供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 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 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16.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8. 已成功办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
  1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0.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2.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23.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送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文件每套为人民币300.00元,一经领取不予退还。
  24.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14:30。
  25.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26.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6日14:30。
  27.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28.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2日止。
  29.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吉祥路1号
联系人:罗丽施 联系电话:020-84978978
传真:020-34970866 邮编:51145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传真:020-83064349 邮编:5106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周敏仪 联系电话:020-84972893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