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坝口消防中队、黄沙消防中队按纲建队环境文化布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18-11-23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荔湾区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塞坝口消防中队、黄沙消防中队按纲建队环境文化布展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加。

包组号服务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完成期
包组一黄沙消防中队按纲建队环境文化布展1项人民币97.0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包组二塞坝口消防中队按纲建队环境文化布展1项人民币90.0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1. 采购本国产品;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8. 监管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9. 响应供应商资格:
    1.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 提供2017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注册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可依法免税;
      1.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包组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1.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响应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塞坝路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20-81543981

传真:/

邮编:5100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 863号盘福大厦 5 楼 507 室

联系人:程小姐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传真:020-83064349

邮编:51000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gzg2b.gzfinance.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