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坝口消防中队按纲建队改造项目交易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18-11-06

根据荔发改投资【2018】129号批准,并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按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荔湾区大队现通过网上随机抽取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塞坝口消防中队按纲建队改造项目

二、资金来源:区财政专项资金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荔湾区大队    

联系人:罗参谋          联系电话:020-8154398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064172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          

    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1561896

    注:代理机构不得承包所代理的项目,也不得为所代理项目的报名单位提供咨询、监理等可能影响交易公正性的服务。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塞坝路9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校方中队训练塔、充气房、器材库等各功能室以及室外围墙、大楼外立面进行改造以满足日常生活、训练和执勤的需要,改造面积约1857.05平方米,估算总投资196.74万元。(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承包内容及规模: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塞坝口消防中队按纲建队改造项目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发包价:1467023.93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5、时间要求:计划从2018年_ 月_ 日开始实施,至2018年_ 月_ 日结束。施工总工期: 60日历天 。

五、交易公告及报名时间:从2018年_11   月   07  日 00  时 00 分至2018年  11  月_ 09  日  23  时  59  分。

注:1、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2、交易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同时发布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类项目)、发包价,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因此导致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承包意向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六、本公告及修改、补充材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发布,项目相关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请自行在网站下载(如有)。

七、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一)承包意向人已进入广州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小额建设项目企业库。

   (二)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函》。

   (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不同类别项目承包人的要求条件:

1、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为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②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请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设置。

八、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公告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出现网络中断的,可以顺延1个工作日。

(二)网上随机抽取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小额项目交易系统。

(三)网上随机抽取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

九、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一)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二)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三)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十、网上随机抽取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监督。

十一、承包意向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结束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前,应当暂停小额建设项目的交易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荔湾区大队           

异议受理电话:  020-81543981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塞坝路     

十二、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承包意向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塞坝路9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十三、建设单位开展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时,应当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ggzy.cn/)小额项目交易系统填写工程项目申请,附件上传项目的审批、核准资料或者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工程发包价及预算情况和交易公告(注:交易公告需要上传一份word版本,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pdf版本。以上附件均无需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交纸质材料)。

附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荔湾区大队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11月 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