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刑侦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20-09-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83-202009-114467-0128

项目名称:2020年刑侦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实验室试剂耗材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实验室试剂耗材须满足相应的产品基本标准、包装标准等,产品合格、质量安全,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4、其他: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部分产品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他产品采购本国产品。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按时供货并按实结算。合同期内累计供货金额达400万元或服务期满一年视为合同履行完成,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提供2018或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3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 月 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线下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2)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gzgx83064349@163.com,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如需纸质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领取或可采用邮寄(到付)的方式,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3)报名资料及标书款缴纳账号详见下述“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在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gxzb.com/)“下载中心”下载)。

2. 接受标书款项的对公账号(请注明项目编号GZGX20GZ00ZC-112A标书费):

户名: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913829410909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东路支行

3.  已成功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99号

   联系方式:020-32858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83064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83064172-8010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30日